200415 日記.就業服務站
我今天去就業服務站,申請失業救濟,發現失業的年輕人好多。我勞保未保滿半年,所以不能申請失業救濟,之後政府會發公文來,告知我沒過。
當我看到現場跟我一樣坐在那裏的人,有些已經步入中年,有些連電腦都不會用,有些還刺半身刺青(我心想,他有錢刺半身,然後缺錢到要來領失業救濟?),頓時,我的優越感出來了,我覺得我不需要跟他們做一樣的事情。
既然公務員打電話通知我,告訴我無法通過,我就完全沒有再跑一趟的動力。
現場演示影片還有現場發的紙本資料,全都是在說可以提供餐飲業相關工作、作業員等等,我心裡想說,我堂堂國立大學畢業,國立大學碩士畢業,憑什麼要去做餐飲業或作業員?如果只會介紹這些給我,我真的不如不要。
公務員說有月薪27000的工作可以介紹給我,要我回去找他們,讓他們開介紹卡。
27000的工作,不必你們開介紹卡,甚至不必面試應徵,走個流程就能上了。我寧可繼續失業,或者找工作,也不要做那種垃圾工作。
人的後三十年,必須靠前三十年的履歷來累積。就算只是浪費一年去做那種工作,到時候我都27歲了。
我就是心高氣傲,我就是寧可瞄準更遠、更高的目標,繼續找能創作的工作,我也不想變成我眼中最看不起的那種人。
我還以為社會消磨了我的心高氣傲,可是,並沒有。
說一下失業救濟金的請領規定:申請之後,專屬服務員會跟你約時間,你必須先在「台灣就業通」找工作(通常都是居住地的,而且必須是和你填寫的資料匹配的),之後去就服站開介紹卡,接下來要去面試,如果十四天後都還是被打槍,才能向勞保局請領失業救濟金。
我最怕的是:
一、你要去面試的工作,很可能不是你想要的工作,因為服務員會介入,幫你找工作、介紹工作。
二、就算是這樣,你還是得去面試。
三、面試之後,如果你真的上了,可是你不想做,你必須在十四天內(含假日)簽自願離職,才能回來繼續領失業救濟 。
我自己是想上一份我想上的工作,然後踏踏實實地做滿一年,而不是想走馬看花,到處上任。
四、領失業救濟的期間,你必須一直重複地做前三點,否則就不符合失業救濟的資格。
我最介意的是「去不去面試、願不願意進入這間公司」都不是由你的意願來控制,而是由國家的意願來控制。
你繳稅給國家,然後國家拿就業保險金來控制你。讚讚讚,怎麼我都不能拿稅金來控制國家,國家卻能掌控我的意願?
反正我下週一就要去面試了,不論上不上,Whatever。
- 我絕對不要在目前的居住地縣市工作,我這幾年在這裡工作,感想是這裡沒有任何對我有幫助、有價值的工作,一旦浪費時間在這些可替代性極高的工作上,就是在浪費我的青春與生命,對我的人生規劃不但沒有好處,反而有壞處。
- 我絕對不要做可替代性高的工作,我要做只有我自己才能,而其他人沒有本事學習、從事的工作。
P.S:有一個莫名其妙在某文學網站罵我,然後又在某社群網站封鎖我的女人,她罵我,只因為她看不起我以前的工作,但她一輩子都在幫影片上字幕,而我並不覺得她如今比我更有成就,因為我早就已經去過一間非常難去的公司,也在那裏獲得了非常特殊的經驗。
我依然是一個心高氣傲的人,我知道這年頭工作很難找,任何人的生活都可以被金錢控制並且主宰。
我在填表的時候,內心深處感覺到,自己還是希望繼續做文字相關的工作。
一來、這些工作的內容對我而言駕輕就熟。
二來、我沒有其他的證照,所以這些技術性的高薪工作,我恐怕是搆不上邊。
三來,捧水的時候,快樂的不是水,也不是手,也不是捧水的動作本身,而是人在捧水時感受到的快樂。對我而言,創作亦如是。
眼下就先繼續照著最近的安排去走吧。
我想,我並不需要就業輔導,也不需要請領失業救濟。
其他有需要的人,就去領吧。
我不想再做像畜生一樣毫無尊嚴的工作,可是在這同時,我也想用我自己的才氣去賺取我生活的所需,哪怕可能不多,我也要用我的履歷來證明,我曾被不只一撥主管級別的人認可過,因此我是值得任職於任何我想謀求的職位。
我不想做對我而言,錄取是理所當然,而我自己也覺得任何人都可以去做的低就的工作。我只想要那種,我會想去面試,而且我對於是否會被錄取,會抱有期望,因而忐忑不安的工作。